上网惊悉,2012年8月26日G65高速公路延安段发生生卧铺客车追尾撞上危险货物运输半挂车,造成半挂车所载甲醇泄漏起火燃烧,死亡36人、伤3人的特别重大事故。震惊之余,从一个安全管理人员角度,试对事故成因作以下分析,以达到对驾驶员的教育目的。
一、客车违反公安部有关长途客车夜间强制休息的规定。事发时已是凌晨2点45分。驾驶员的精力和注意不足,有疲劳驾车之嫌。
二、客车驾驶员经验不足或麻痹大意,在途经服务区时,未对驶出服务区的车辆提高警惕。尤其在夜间,后方车辆由于只能发现前方有车行驶,但不能对前车的行驶速度作出有效判断。如果前车速度较慢,就会产生视觉上的速度差。接近时发现已晚。在刹车的有效距离内必然导致追尾。
三、危货运输半挂车有低速行驶之嫌。该车虽未超载,但多桥重载。在驶出服务区时,多为上坡。从报道上是离服务区200米,应为在加速车道上未加速到高速公路规定的最低限速,即驶入行车道,造成后车误判,导致追尾。
综上,为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除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加强教育,对驾驶员夜间高速公路行车行驶速度加强判断,防止夜间视觉上的速度差造成事故。加强教育驾驶员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驶出时,一定要在加速车道将车速提高到规定的速度再驶入行车道,防止后方行车道上车辆追尾。
(安顺公司 李颖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