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是怎么接触到摇滚,我到现在还记得,那是读初中的时候,MP3还是奢侈品的年代,那时候流行的是卡带随身听,高级点的就是walkman,一次体育课上,同学去打球,把walkman放在我这,说里面有卡带,要是想听就听听看,我当时只是对walkman这种新奇物品比较好奇,按下PLAY键以后,我的耳朵瞬间充斥的金属敲击摩擦的声音,刺耳且聒噪,但是我莫名迷上了这种音乐——摇滚。
其实当初根本不懂摇滚,只是纯粹小屁孩儿的叛逆心理,你们听周杰伦听潘玮柏,我偏要听不一样的,觉得这样非常的酷,可是听着听着,就从迷变成了爱,开始疯狂的寻找各种摇滚的卡带,不管是买还是借,拿到一盘新的卡带,就迫不及待的塞进机器里,反反复复的听,让那些金属碰撞摩擦的声音瞬间包围自己。
我是个三心二意的人,但是我很明白,这次绝不是一时冲动,因为我在接触自己真正热爱的东西,在某一瞬间,我明白,摇滚就是我的梦,很多人认为玩摇滚的就是一些不被社会接受的人,他们吸毒、滥交、暴力,但真正懂摇滚的人又有多少,所以被别人质疑的时候,我选择沉默,喜欢摇滚不被人理解是正常的,喜欢摇滚的人是孤独的,但是精神上,一点也不。我无意用摇滚标榜自己,去用一件事情一个物品一种荣誉标榜自己的人都是可耻的,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我是在一个极其艰难的条件下听了五年摇滚,在矫揉造作的校园里,有几个是听摇滚的,有几个人知道平克弗洛伊德,有几个知道玛丽莲曼森,又有几个人知道张楚,知道左小祖咒,我用了五年的时间,除了每天上课学习,其他的时间我基本都带着耳塞,穿过妩媚而娇柔的学校,行走在喧嚣的马路,每天看见不同的人,每天写着不同的作业,上着不同的课,但是耳朵里却是永恒不变的摇滚。
我不是个过于叛逆的人,我不会刻意高调,也不矫揉造作,我知道摇滚是我这辈子离不开的东西,但是我也不会像那些摇滚青年,为了摇滚远走他乡,抛下身边的一切,只为了自己的摇滚梦。我鼓不起这样的勇气,除了摇滚,我最爱的东西就是文字,我在两者之间找到以后可能最适合我的生活——做一个摇滚乐评人,既能养活自己,又能继续追逐我最爱的东西,为了摇滚,为了自己。 可是梦终究是梦,醒了,梦也就结束了。但是,摇滚,依旧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