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江苏宜兴9.28事故及宁洛高速蚌埠段10.3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道路运输重特大事故发生,10月10日,公司安保部长谢琳、机务部长吴纪三、副部长蒋志明来太湖分公司进行车辆技术状况安全专项检查。
根据汽安函【2019】124号及126号文件对专项整治要求,检查组在太湖汽车站就驾乘人员是否使用安全带进行细致检查,并且要求驾驶员在开车前、行车中做好安全带佩戴的提醒和检查工作。发现不佩戴安全带的乘客,要及时纠正。与此同时,严格要求客运站岗位人员向出站驾驶员与乘客说明系好安全带的重要性,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七不出站”,并在客运站出口安排专人上车检查,确保每一位乘客系好安全带;要求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车辆安全例检时加强对安全带的检查,确保每一辆车每一个座位都配有安全带并可正常使用,对安全带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车站不予发班,并及时更换。
检查组一行现场还对营运发班车辆轮胎质量及磨损程度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器、消防锤、安全视频等车载安全设施、安全科车辆安全管理台帐进行逐一检查。
在检查反馈会上,分公司经理黄小华表示,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将立即进行认真整改落实,确保分公司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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